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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Case
云杰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11月份,当事人王先生找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蔺律师,希望能够帮助确认1998年至2003年的劳动关系。当事人自己已经经过了劳动仲裁阶段,仲裁结果并不理想,没有认定劳动关系。蔺律师查看了仲裁庭笔录以及当事人的证据,承接此案并准备一审诉讼。
    
  一、本案基本事实
  当事人于1998年3月入职到被告处,从事司机工作,双方在2003年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为1009年3月-2003年4月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告公司在解体时不承认之前工龄,导致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降低。


  二、本案确认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困难:
  1、因为涉诉时间久远,一些证据已经无从取证;
  2、被告单位已经注销,存在变更被告主体问题;
  3、本案是否过了仲裁时效问题。


  三、蔺律师解决思路
  1、针对证据缺失问题,蔺律师发现一些证据存在税务机关以及银行系统中,蔺律师指导当事人积极使用诉讼权利,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此外,蔺律师指导当事人搜集证人证言证据,用以弥补证据证明力不足问题。
  2、针对被告主体问题,蔺律师到工商局查询底档,将被告股东列为被告,本案继续审理;
  3、被告在庭审过程中也答辩称本案过了仲裁时效,蔺律师认为确认之诉不受1年仲裁时效问题,并将自己思路计入到庭审笔录中。


  四、审判结果
  本案经过审理,作出了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可原告与被告在1998年3月-2003年4月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几方收到判决后均未上诉,本案已生效。
  目前当事人的工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本案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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