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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Case
云杰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9年8月,劳动者小X到当事公司上班,岗位为销售,原定工资为底薪加提成制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2020年8月,公司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对薪酬制度改革,员工与公司产生矛盾,后离职。
  当事公司自小X入职开始就按时为其缴纳社保,也未曾拖欠他的工资,却因为管理疏忽,丢失了小X的劳动合同,为此劳动者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7万余元。
  当事公司经与蔺律师沟通,决定降本案委托给蔺律师代理。


  二、蔺律师代理思路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确是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已经支付过了一倍工资,劳动者的正确诉请应当是“双倍工资的差额”。本案中虽然当事人已经与小X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管理失职合同丢失,客观上还是要为此付出双倍工资差额的代价。
  本着从降低损失的角度出发,蔺律师分析了当事人单位的工资明细,依据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若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双倍工资,不包括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以及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蔺律师对工资结构进行了微调。
  在本案中,劳动者工资不高,双方争议金额差异不大,劳动者本身并未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只是不服零底薪高提成的制度引起的矛盾,因此庭审中蔺律师从节省诉讼成本的角度处分,与劳动者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将用人单位做法的合理性一一列明,说服了劳动者,最终调解结案。


  三、本案审理结果
  本案调解结案,极大降低了企业的损失。
  本案结束后,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蔺律师优化了当事企业的离职管理制度,并对企业用工提出了务实的建议,防止企业日后再出现类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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