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

成功案例

Case
云杰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小李在2017年4月初找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蔺律师,讲述自入职开始单位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单位长期不足额支付加班费,故找到蔺律师要求帮助维权。


  经梳理案情,蔺律师发现小李的加班工资基数是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也是从个人卡中发放的,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较困难。后经蔺律师到工商部门查询,发现发放工资的个人是小李用人单位的股东,之后蔺律师指导小李进行一系列的取证,并邮寄通知了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小李与蔺律师建立了委托关系,委托蔺律师作为劳动仲裁代理人,向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提起了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仲裁请求,最终得到了仲裁员的支持。


  云杰律师提示: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有一年的仲裁时效,如果维权的话要注意时效问题。

Previous Next
  • 服务邮箱

    YUNJIENK@163.com

  • 全国统一法律咨询电话

    400-022-4006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地图导航
Copyright © 2019 - 2025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津ICP备11001192号-4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1395号 技术支持:众晖科技
首页
电话咨询
咨询微信